关于推进浦江县“美丽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浦江县“美丽学校”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浦教普〔2015〕10号)文件精神,各校认真开展了“美丽学校”创建的前期工作,按照“特色性、开放性、系统性”的创建原则,结合学校的历史、文化、传统、特点等关键要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了“美丽学校”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美丽学校”创建工作,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各校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过初评、复评,县教育局行政会议讨论,并结合形势发展和学校实际情况,最终遴选确定我县“美丽学校”创建工作分批推进名单,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第一批(共17所)
浦江中学、县职技校、实验中学、浦江四中、仙华外校
黄宅初中、郑宅初中、堂头中学、实验小学、浦阳一小
浦阳二小、大溪中小、黄宅中小、郑宅中小、杭坪中小
中余中小、龙峰国际学校
第二批(共15所)
浦江二中、浦江三中、壶江初中、浦江五中、浦江七中
岩头初中、浦阳五小、潘宅中小、七里中小、平安中小
黄宅二小、前陈中小、治平中小、郑家坞中小、花桥中小
第三批(共11所)
中山中学、白马初中、浦阳三小、浦阳四小、大许中小
岩头中小、白马中小、福和希望小学、金融希望小学
檀溪中小、虞宅中小
县教育局将分批次(第一、二、三批分别对应2015年、2016年、2017年)加强年度重点培育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大扶持力度。但分批创建并不意味着后续批次的学校可以滞后开展,“美丽学校”的创建不可能一蹴而就,所有学校都要注重日常积累,注重学校特色和品牌的培育,校园文化建设不要观望等待,创建要积极主动。各校要按照创建方案扎实开展工作,确保“美丽学校”培育行动顺利进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美丽学校”创建要求,全县涌现出一大批有特色的、示范性美丽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