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7〕30号)精神,现将我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信息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9-89386915。
浦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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