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头镇政府拒不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百姓提交的申请事项以“小事”为由久拖不决 |
信件编号: |
2016110913121459 |
来信时间: |
2016-11-09 |
问题类型: |
拆迁安置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我是岩头镇三红幸福新村的百姓,享受了岩头镇幸福新村的安置,但本人女儿作为本村的非农集体户口,岩头镇在第一期安置中没有给与安置,根据岩头镇农居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浦农居指挥部【2015】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及岩头镇对其他上访户的回复信件,在第一期安置中岩头镇对于子女为非农的家庭户给予了非农安置面积,故本人一直不断的在提交申请并要求他们公开安置的政策文件及会议纪要,但岩头镇拒不公开也不理会本人的申请,并以小事为由推拖。 县长领导:本人只是要求他们公开安置的政策文件及会议纪要,同时对本人的申请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这样一来我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起诉讼,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老百姓难啊,岩头镇我是一周去一次,每次不是见不到经办人就是没有好脸色。为了争取这套房子,头发都白了,每天心事重重。 恳请县长给我们做主,督促岩头镇公开我申请的信息并书面回复我的申请,不能给我安置的请说明理由和依据的文件。不胜感激了! |
回复单位: |
岩头镇 |
回复时间: |
2016-12-06 |
回复内容: |
诉求人反映其女儿安置情况,经核实,其女儿系公务员,非农户口,并且已经出嫁。根据安置政策规定不予安置,具体详细政策细则解释由岩头镇安置办公室解释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