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有关幼儿园:
为了贯彻浙安委明电〔2015〕4号和浙气函〔2015〕184号文件精神,落实浙江省政府《浙江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浙江省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维护各学校社会公共安全,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局委托浦江县防雷监督检测所,对各中小学校的防雷装置实施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防雷装置的使用状况及性能,帮助学校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今年的检测工作已结束,检测报告分发各校,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学校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1.学校的监控系统、广播系统、门禁系统及办公用信息系统有部分建筑单体仍未采取防雷措施,存在很大的遭雷击损坏风险。
2.个别学校建筑物因规划整体新建等原因,无防雷电波侵入措施。
3.部分学校的电涌保护器(SPD)遭到雷击后损坏,未及时更换影响到下次雷击保护作用。
4.部分学校由于各种原因破坏了防雷装置安全性能,产生了新的雷击安全隐患点。如改造破坏了屋面的防雷装置或接闪带倒伏,原安装于较隐蔽处的明敷引下线及人工接地体,现都置于人员活动区域;旗杆位置变动后,采取接地措施不当致接地电阻值偏大。
5.校园内孤立、高耸物体(如树木)、人员易靠近的明敷引下线等位置的防雷击安全警示牌部分已损坏,新增电子显示屏或广告牌未采取防雷措施。
6.新增加屋面建筑、新增设施(设备)未同步采取防雷措施,如电子监控系统和食堂油气贮藏设施,在源头上又产生了新的防雷安全隐患。
7.各种校园内线路的布设,或架空、或绑在避雷带上,易发生引雷入户,造成室内电子电气设备因雷击发生损坏。
二、整改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防雷基础设施,切实把雷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浙江省中小学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并结合浦江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学校的监控系统、广播系统、门禁系统及办公用信息系统的防雷措施。完善之前,雷暴天气气象预警后,暂时采取物理断开等非工程性措施。
2.加强定期检测,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雷击安全隐患。
3.在未能及时能排除雷击安全隐患处及校园内孤立、高耸物体(如树木)、人员易靠近的明敷引下线、人工接地体等位置,设置明显的防雷击安全警示牌,提醒师生“雷雨天气切勿靠近!”
4.根据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5.加强防雷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和应急应对能力。
三、今后工作
请各学校根据防雷所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本通报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于12月10日前将整改部位拍照发到浦江县防雷监督检测所电子信箱:210333543@qq.com,或pjfls@163.com。
县防雷监督检测所将配合学校做好防雷安全隐患的整改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学校的相关防雷安全措施。(联系电话:84205220。)
附件:2017年学校防雷检测情况汇总
浦江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