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浦江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受县长委托,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单位向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事项
(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对行政机关、具有或提供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在工作活动中职务行为方面的反映;
(三)对政府政策、决策、重大举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二、不予受理事项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
(二)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中央、省、市已有明确规定,已公告的有明确政策界限的重大社会问题或已通过网络明确答复的问题;
(四)因反映内容不具体、不明确而不具备答复条件的事项;
(五)其他有关推销、人身攻击和违法言论等事项;
(六)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三、写信须知
(一)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县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三)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并请一事一投,如果您重复投信,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四)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五)提交信件成功后,中国浦江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六)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