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浦江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县政府研究,报浦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15年4月正式下发。
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依据“保续建、保重点、重民生,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在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2014年结转项目,确保项目建设的连续性;优先安排“十二五”重大项目,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优先安排急需的社会民生项目,确保满足人民群众发展需求;优先安排2014年前期计划中土地、资金落实并达可研深度的项目,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工;优先安排“五水共治”项目,确保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15年实施类项目100个,项目总投资169.5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61.9亿元,需县财政安排资金约43.6亿元。其中:续建类项目50个,项目总投资89.7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31.0亿元,需县财政安排资金14.5亿元;新开工类项目50个,项目总投资79.8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30.9亿元,需县财政安排资金29.1亿元。